(1)立即將受傷職工送醫療機構救治;
(2)24小時內向市醫保局報案(受傷職工姓名、發生時間、受傷部位、處置情況,醫院名稱等);
(3)準備工傷認定相關證明資料,一個月內上報,不得遲報。